4月1日上午,兰溪市教体局邀请市内外新闻媒体,公布对因醉酒驾车而被行政拘留的兰二中校长潘建华的处理意见。
3月31日晚,兰溪市交警大队按照金华市统一要求,组织开展酒后驾车集中整治行动。当晚7时左右,兰二中校长潘建华驾驶车牌号为G3658A的丰田轿车从华铝公司开往溪西桥头,经过兰溪市委党校门口时,被兰江中队民警拦下。
因为闻到潘建华身上有一股酒味,民警遂对其进行酒精检测。经检测,潘建华体内血液中的酒精含量为1.065毫克/毫升,超过了0.8毫克/毫升的醉酒驾车标准。按照相关程序,警方对潘建华作出了行政拘留15天、扣证6个月、记12分、罚款2000元的处罚决定。当晚11时30分左右,潘建华被实施行政拘留。
此事引起了兰溪市教体局高度重视。4月1日上午9时,该局紧急召开党委会,作出给予潘建华就地免职的处理意见。随后,又召开全体局机关干部、中小学校校长会议,邀请市内外新闻媒体参加,并公布处理结果,同时邀请交警为参会人员进行交通法律法规培训。会上,全市中小学校校长也作出了“遵守交通法规,从我做起”的承诺。
该局有关负责人表示,他们将以此为戒,深化作风建设年活动,狠抓教师队伍建设,促进兰溪教育事业发展。 (来源:
兰溪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