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溪市教科所 方建华
“能吏寻常见,公廉第一难”。自古以来,人们就将为官廉洁作为一种道德理想用以追求,时至今日,老百姓仍期待“经济发展,民生改善,干部廉洁”。今年2月24日,《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正式颁布实施,《准则》进一步明确了党员领导干部的教育、管理和监督,用制度规范从政行为、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反腐机制得到完善,《准则》的实施,对于优化我市教育环境、打造公信教育,必将起到促进作用。为了切实落实《准则》,笔者以为,教育系统党员领导干部须从“三种力”入手,结合自身的工作岗位,挤压权力寻租空间。
一、认真研习准则,提升领悟力
懂得什么事该做、什么事不能做是党员领导干部最起码的准则,但在现实中法纪的“盲人”却客观存在,贵州省原省委书记刘方仁在被判刑后这样忏悔:作为省委书记,自以为什么都懂,但是,通过这次法庭审理才发现,自己其实是个法盲。新《准则》“8个禁止”、“52个不准”内容涵盖了行政权力使用中极易产生腐败的各个领域,包括私自从事营利性活动问题、违规干预和插手市场经济活动问题、挥霍浪费等问题,甚至连婚丧喜庆等个人行为也被制止。广大教育系统党员领导干部应认真研习,深刻领会,提升领悟力,心中时刻装着学生、装着家长、装着学校、装着教师,牢筑防腐拒变的思想防线。
二、密切联系群众,增强洞察力
强有力的外部监督可以浇灭人们内心的贪欲,《准则》第二章“实施与监督”对此作出了规定。广大人民群众是廉政建设的主体,在人民群众中蕴藏着廉政建设的丰富资源,因此,党员领导干部要把群众的呼声作为第一信号,把群众的需求作为第一选择,把群众的满意作为第一追求。广大教育系统党员领导干部应经常性地深入师生员工、深入居民社区,借助人大政协、网络媒体等平台倾听百姓的呼声,增强洞察力。正确行使权力,权力是柄双刃剑,行使得好,则群众喜,事业兴,己光荣;反之,则群众怨,事业损,声名败,保证群众对教师选聘、学生入学等重大热点问题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最大限度地增加和谐因素。
三、抵御各种诱惑,提高免疫力
作为党员领导干部,要严于律己,洁身自好,无论在八小时之内还是八小时之外,无论在工作圈还是在生活圈社交圈,都要像古人那样,“一日三省吾身”,都要以《准则》为镜子,时时处处检点自己的行为。近年来,教育投入不断增加,党员领导干部的权力逐步显现,在面对形形色色诱惑的时候,要管得住脑,不该想的不要想;管得住眼,不该看的不要看;管得住手,不该拿的不要拿;管得住脚,不该去的不要去。教育干部要正确对待个人利益,“大厦千间,夜眠七尺;珍馐百味,无非三餐”,淡泊名利,绝非分之想,拒非分之物,提高免疫力,炼就“师德争先优良,师风争先端正,学习争先提高,工作争先一流”的思想境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