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溪市经贸局 汤浩江
虎年伊始,中央正式颁布实施《廉政准则》,有人说《廉政准则》是“学习一阵风,吹吹就过了”。对此我并不赞同,我们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不仅要在准则的学习上掀起大风大浪,更要在准则的践行中做到“常思”与“守常”。
“常思”即要经常思考,思贪欲之害,思准则之规,思人民之利。众说周知,精神腐朽是物质腐败的根源,一旦思想的防线被突破,腐败就会随之滋生,“堤溃蚁孔,气泄针芒”说的就是这个道理。可以庆幸的是,精神的腐朽往往是一个缓慢的渐变过程,正是这个对腐败由看不惯到习惯,由不认同到苟合的缓慢变化过程,给了我们同腐朽思想作斗争的时间与空间,而《廉政准则》则是我们思考的准绳,斗争的武器。以准则为镜鉴,反躬自省,常常问问自己是不是很好地履行了人民公朴的职责?一言一行是不是符合党员干部的身份?哪些话该说,哪些话不该说?哪些事该做,哪些事不该做?哪些地方可以去,哪些地方不可以去?时刻保持高度的政治警觉,通过经常性地思考来深刻认清拒腐防变的重要性;通过经常性地思考来不断提高自身对腐败的免疫力;通过经常性地思考来时刻提醒自己履行为人民服务的宗旨。
“守常”一词最早见于《管仲·侈靡》中“故法而守常,尊礼而变俗”,意思是要固守常规。《廉政准则》中的八个禁止与52个不准,涵盖了行政权力行使极易滋生腐败的各个领域,它即是一道保护干部的防护栏,也是一座监督党员干部的瞭望塔,这八个雷区和52条高压线就是我们每一名领导干部要固守的常规。纵观人的一生,要遵守各种各样的规章制度、法律法规,往大了看,国家欲治得有法律,往小了说,家庭欲和得有家规,就连做游戏也离不开规矩。没有了这些规则,我们的生活就会成为一团乱麻,而有了规矩不去遵守等同于没有规矩。在我们的党员领导干部中,不排除有一小部分人为了一已私欲,做出了有违国法、有违党章、有违为人民服务宗旨之事,他们必将会为自己的不守常规而付出代价。经贸部门是工业经济综合部门,更应树好为企业服务之意识,正确用好手中的“权力”,当好企业的服务员,在理顺关系的同时,筑牢拒腐防变之门。党的事业和人民的利益需要我们每一名党员领导干部,从固守自己该遵守的规矩开始做起,在各自的工作岗位上以《廉政准则》为准,廉洁自律,奉公守法,行人民赋予之权利,做人民满意之公朴。
两权相衡,取其利,弃其害。利是对人民、事业的忠诚;害是对个人利欲的觊觎。我们每一名党员领导干部都要在今后的工作中常想、常用《廉政准则》,以准则来分辨利害,以准则来指导言行,从自身做起,构筑拒腐防变的坚实防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