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溪市第三中学 何轶群
“清廉昌家国,贪腐亡百业”, 保持清正廉洁,防止贪污腐败是我们党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廉政之路何在?笔者认为关键在于从严治党。只有从严治党才能有效地惩治腐败,才能保持党的先进性。邓小平曾深刻地指出:“中国要出问题,还是出在共产党内部。”他告诫全党“对这个问题要清醒。”从目前情况看,党员干部腐败现象时有发生,特别是腐败高发区,导致基层党员群众一直诟病不已,影响了政府的公信力。
正是适应了新形势的要求,《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简称《廉政准则》)正式颁布实施。这对于规范党员领导干部从政行为,加强党员领导干部的廉洁自律,强化反腐倡廉制度建设有着重要意义。这也充分体现了我们党对于党风廉政建设的高度重视和反腐倡廉的坚强决心。这是继前不久党中央提出加强反腐倡廉制度建设后的一项实际而又重大的举措,包括笔者在内的广大基层党员群众对此欢欣鼓舞,并有三大期盼。
期盼之一,党员干部能时刻对照《准则》,廉洁自律。
古人云:没有规矩,不成方圆。纵观《准则》,它包括总则、廉洁从政行为规范、实施与监督、附则, 共18条,将党员干部的思想、生活、家庭和社会交往涉及廉政的方方面面都作了细致的说明,规定了党员领导干部该做什么,不该做什么;详细规定了党员领导干部从政行为八大方面的“禁止”、52个“不准”。《廉政准则》可以看作是党员干部廉洁从政的52盏“红灯”、52条“禁行线”、52个“雷区”。 这些准则,给党员领导干部的从政行为装上了“过滤网”、“防火墙”。对党员干部来说,犹如有了一面镜子可以衡量对照。在这里,什么是廉洁行为,什么是腐败现象,只要用《廉政准则》一对照,便可泾渭分明,从而禁止党员领导干部越雷区半步。有了《廉政准则》党员领导干部的行为有法可依,令行禁止规定明确,更多的“灰色地带”、“擦边球”将无处容身,腐败分子没有漏洞可钻。众所周知,贪污腐败人人憎恨,人民需要的是廉洁从政的好公仆。期盼广大党员干部能以《廉政准则》为自己的行为敲警钟,时刻牢记“我是人民的公仆”、“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是我党的宗旨”。期盼广大党员领导干部认真学习《廉政准则》规定内容,深刻领会《廉政准则》精神实质,将《廉政准则》作为“一面镜子”时时对照、事事对照,明白哪些“可为”、哪些“不可为”,规范地从政,规范地服务。期盼党员领导干部把《准则》作为自己从政行为的指南,严格遵守,带头树立为民、务实、清廉的良好形象。最重要的是,无论在思想上还是在行动上,把严格执行《准则》,既看作一种要求,更作为一种责任,一种义务,一种担当。领导干部尤其是“一把手”,能始终做到心中有位置,身上有责任,肩上有担子,行为有规范。一方面,敢抓敢管,督促属下的党员干部严守准则。另一方面,能以身作则,率先垂范。所有党员领导干部,都能努力加强自身党性修养,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防线,坚持防微杜渐,慎微、慎独、慎行,在每一件从政之事上,都严格按照《准则》行事,做到不仁之事不为,不义之财不取,不正之风不染。
期盼之二,宣传教育到位,让公众有知情权,有机会行使监督举报权。
贯彻《廉政准则》,要把宣传教育摆上重要位置,加大宣传教育力度。既要向党员领导干部宣传,使党员领导干部做到入脑、入耳、入心,时刻用《廉政准则》来衡量自己的行为,筑牢思想道德防线,做到常抓不懈,警钟长鸣。如果宣传教育不到位,那么这个制度在发挥作用上效力就会大打折扣。曾经颁布的《党员领导干部问责制》,现在你要是随便问一些党员领导干部《问责制》的具体内容,你会发现有许多领导干部一问三不知,这说明什么,说明我们宣传教育不到位、不细致、不注重实效,我们不愿看到《廉政准则》发生这种现象。
同时还要向广大人民群众宣传,要让《廉政准则》成为各级各部门以及广大人民群众对领导干部违法违纪现象进行监督的标尺,让《廉政准则》这“52条禁行线”上既有交警,又有管交警的“监督员”,真正做到人人皆知,个个参与,事事监督的良性轨道。把《廉政准则》的宣传教育纳入到各级党校的学习课程、融入到干部培训班,举办报告会、征文比赛、知识竞赛、演讲比赛、创作廉政文艺作品等一系列丰富多彩的活动,努力扩大教育的覆盖面和影响力,增强教育的说服力和吸引力。并在报纸、电视、电台和网络等媒体上大张旗鼓地进行宣传教育,把《廉政准则》的宣传延伸到每一个角落。广大党员群众务必要增强主人翁意识,将党中央印发的《廉政准则》视为“一杆秤”,经常对照身边党员领导干部在工作、生活中的各种行为表现进行监督,凡存在问题的,该提醒的提醒,该批评的批评,该举报的举报。对触及到“52个禁区”的党员领导干部让其成为过街老鼠,人人喊打,让违法违纪行为无藏身之地,从而营造风清气正、廉洁从政的良好社会环境。
期盼之三,相关部门能执行到位、落实到位。
《廉政准则》8大“禁止”和52个“不准”,规范清楚、要求严格。其中很多新增加的内容具有深厚的民意基础。规章制度制订出台后,就要充分发挥其应有的威力、效力,而不是写在纸上、贴在墙上、说在口头上,一句话,如何落实就是关键。但是要把他真正落到实处,并非易事。一切的一切最后能否落到实处,关键要看执行力,否则都归于空谈。而任何规章制度的出台目的都是为了发挥作用,决不是摆摆样子、装装门面,否则与党的作风背道而驰。以前,规定禁止公车私用,必须在公车上张贴明显标志,可是现在老百姓能在街上看到几辆贴有明显标志的公车呢?一阵风就过去了。我党的规定不可谓不多,能真正贯彻下去也不是太多。既然规定了《廉政准则》党员领导干部必须遵守执行,不可越雷池一步。好制度关键在于有执行力。《廉政准则》印发后,必须充分发挥党的监督、行政内部监督、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等多种渠道的监督作用,不断提高监督效能。各级纪检机关要切实履行职责,加强对党员领导干部执行《廉政准则》情况的监督检查,使自律和他律有机结合起来。及时发现并严肃处理违反《廉政准则》的行为,确保《廉政准则》的贯彻执行。特别是纪律检查机关和法律检察机关更应将《廉政准则》规定的行为规范视为“一条红线”,加强对重点领域、重点部门、重点对象的监督检查,一旦发现有党员领导干部越过“红线”的,务必及时从重从严查处,给少数腐败分子以震慑,切实维护《廉政准则》的权威性、严肃性和公信力。发现一个,查处一个,绝不手软。同时使公共权力行使公开化、透明化,以到位的党务政务公开营造不想腐败、不能腐败、不敢腐败的清正廉洁、务实为民的良好从政环境。
只要党员领导干部自觉遵守《廉政准则》的各项规定,始终做到警钟长鸣,广大党员领导干部在党和人民群众中发挥表率作用,自重、自省、自警、自励,模范遵守党纪国法,清正廉洁,忠于职守。只要社会各界形成合力,在加强党内监督、行政监督、法律监督的同时,充分发挥民主党派、人民团体、人民群众和新闻舆论的监督作用,我们才能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我们的党就会更加强大,人民就会更加富裕,我们的国家就会永远屹立于世界之巅。